尊敬的客户: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规范征信异议处理流程,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个人及企业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及办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如您认为您的征信报告中由我行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向我行提出异议申请。
二、受理渠道及地点
我行通过线下渠道受理征信异议申请,受理地点如下:
1.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宝丰县山河路中段东侧)
2.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营支行(宝丰县山大营镇大营转盘东200米)
3.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路分理处(宝丰县迎宾大道与中兴路交叉口德信泉对面)
4.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分理处(城关镇县城区人民路中段南侧新世纪商贸城u字楼)
5.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庄分理处(宝丰县杨庄镇十字路口南10米路西)
6.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桥分理处(宝丰县石桥镇石赵路石桥社区)
7.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闹店分理处(宝丰县闹店镇红绿灯南50米路西)
8.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李庄分理处(宝丰县李庄乡政府西侧)
9.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庄分理处(宝丰县赵庄镇宝赵公路与惠民路交叉口路西)
10.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酒务分理处(宝丰县商酒务镇商前公路与S241省道交叉口路西)
三、所需材料
1.客户本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和《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2.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同时填写《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3.企业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填写《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
4.相关证明材料(若有)。
四、处理流程及结果反馈
我行收到您的异议申请后,20日内组织人员对异议信息进行核实,并将结果书面答复您。经核实信息确实存在错误遗漏的,我行将及时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报送更正信息。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征信异议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请通过我行受理渠道申请,警惕征信修复陷阱,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如遇征信问题请联系我行。
特此公示
附件:1.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
2.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3.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
4.授权委托书
宝丰豫丰村镇银行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