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由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发起建立的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典仪式在宝丰县举行。河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伏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邢文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坤子出席庆典仪式。
        李伏安宣布宝丰豫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李伏安、邢文杰、张坤子等共同剪彩。    我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行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经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发起,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银行。
       我行本着“立足县域,面向三农”的经营理念,将服务于宝丰县经济社会发展。经营范围主要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及代理收付款项等。
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